(一)小微企業
擔保對象:企業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小微企業資格認定(主要:12個月內新招用人員數量應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15%,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%)。
擔保金額:單戶最高不超過500萬元。
擔保期限:不超過24個月。
擔保費率:免收擔保費。
優惠政策:財政按實際利息的50%向借款人補貼利息。
(二)個人及合伙企業
擔保對象:城鎮登記失業人員、就業困難人員、復員轉業退伍軍人、刑滿釋放人員、高校畢業生、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、返鄉創業農民工、網絡商戶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、農村自主創業農民。
擔保金額:個人額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(高校畢業生最高不超過50萬元);合伙創業額度按符合條件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.1倍(最高不超過300萬元)。
擔保期限:不超過36個月
擔保費率:免收擔保費。
優惠政策:財政按實際利息的50%向借款人補貼利息。